坪山新区
特别重大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1001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一)对入选深圳“十大行动计划”的项目落户坪山区, 在用地保障、建设配套、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对一”专项支持,并按市级资助额 50%,给予最高 5000 万元奖励(重大科技产业专项除外);立项并入围深圳“十大行动计划”最后筛选的项目,参照获选项目最高资助金额的 30%,给予最高 500 万奖励。

 (二)符合坪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 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及项目,由区政府按照《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决定审批方式和资助 力度,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申报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机构;

 (二)申请项目已入选深圳市“十大行动计划”或通过“十大行动计划”最后一轮评审,并具有相关部门立项文件 或通知。"



申报资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特别重大项目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 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 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复印件;

 (五)企业与深圳市相关部门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合同 书)或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六)深圳市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

 (七)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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