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商标注册概况
1、日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
2、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商标分类采用《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3、日本《商标法》规定,下述商标因设计没有特点,而不予注册:
( 1) 用商品本身名称表示的商标。
( 2)与”惯用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比如,日本清酒的”正宗”,最初是某个公司使用的商标,但久而久之制造同类商品的其它公司也用它来表示自己的商品,或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使用,一般顾客总是把这样的文字或图形同这种商品结合在一起,使人不能辨别这是哪家公司的商品,这种“惯用商标”也不能注册。
( 3)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产地、销售地、质量、原料、用途、数量、形状、价格或生产、加工和使用方法以及时期的商标。
( 4)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常见姓名或名称的商标,如”田中”、”池田”等。
( 5)极其简单而常见的标记。如一个日文字母或一个英文字母。
( 6) 其它使顾客不能辨认经销商的商标。
( 7)与菊花徽章(日本皇室标志)、国旗、勋章、联合国或其它国际组织的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及有害风俗的商标。
所需材料:二、美国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属个人申请,需提高身份证或者护照;如属公司申请,则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3 | 申请人国籍或公司注册地点 | |
4 | 委托注册日本商标授权书电子文件 | 我司提供模板 |
5 | 拟注册商标之商标图 | 要求清晰 |
6 | 商标注册类别及商品/服务列表 | 详细说明 |
二、日本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 商品名称和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