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985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10日-6月6日 其他批次: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5月10日-6月11日 其他批次:待定



资助金额



申请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

(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孵化企业入驻的面积占比2/3以上,作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

(四)具有完善的商务、网络、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可为孵化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信息交流、人才引进、企业推介、对外合作、资金筹措和技术开发等多方位服务。

(五)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6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4人以上。

(六)建有严格的毕业及淘汰制度。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孵化场地房产证或委托授权管理等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验原件);

(六)孵化载体管理规章、毕业及淘汰制度等材料;

(七)管理团队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近半年)、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八)孵化载体提供的孵化服务内容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