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技术改造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975次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31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时间待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资助金额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申请条件

1、取得市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2、取得市重大项目奖补的技术改造项目;

3、取得市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七)《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 http://jgxmdj.szjmxxw.gov.cn/Client/Login.aspx);

(八)企业获得市级部门技术改造扶持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如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细则

http://www.lg.gov.cn/zwfw/zdfw/zsyz/tzys/yhzc/201810/t20181015_1428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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