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第二批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 (2018年宝博会、智博会) "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1025次

申报时间

本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7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14日。



资助金额

1.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且是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



申请材料

1.《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2.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展合同复印件。

6.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jcj/jywgz/tzgg/201808/t20180807_138308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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