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1013次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截止18: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6日。



资助金额

1.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3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7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请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3.今年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奖励2017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企业)。



申请材料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宝安区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请表》(窗口收盖章原件二份,一份与其他材料装订,一份单独递交);

2.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概况、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及技术特点,以及获得市相关奖励情况等(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3.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的相关证书或资金奖励文件(窗口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收盖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8.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窗口收盖章复印件各一份);

9.银行开户证明(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jcj/jywgz/tzgg/201810/t20181015_14284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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