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1、对新区拆除重建型旧工业区部分“工改工”项目,按照园区改造后工业区建筑面积1平方米100元人民币标准予以园区运营单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对于新区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环境提升项目予以不超过实际建设或改造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申请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在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事业单位;
(二)近两年信用记录良好,在深圳信用网无相关警示信息;
(三)园区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申请材料
"申请旧工业区部分“工改工”项目及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环境提升项目资助单位,须填写《光明新区转型升级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园区物业房地产权证,租用物业另需提供租赁合同;
(三)项目补助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入规模、产业规划、建设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申报日近3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六)项目产业规划、功能布局规划、执行规划承诺书及旧工业区改造合同书;
(七)园区建设或改造方案及改造前后照片;
(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九)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十)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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