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
对入驻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的项目给予启动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365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资助最高20万元



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二)在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三年;

(三)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

(四)职工人数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其中研发团队须有1人以上全时工作的核心成员。"



申请材料

"申请留学生创业园项目启动资助的企业,需填写《光明新区科技型企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项目研发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的费用清单;

(三)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暂不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及项目研发投入审计报告、国税地税出具的纳税证明;

(四)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五)其他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附加材料,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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