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近两年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申请材料
" 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资助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企事业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四)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五)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
(六)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及相关服务的协议;
(七)企业改制辅导实际支出的原始凭证;
(八)企业实际支出上市辅导、保荐、审计、法律等服务必要费用的原始凭证;
(九)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保荐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协议;
(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挂牌通知书或相关批准文件;
(十一)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十二)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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