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金额
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生产、检测、研发智能装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以及对生产环境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条件
(1)上一年度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资额(不含可抵扣税款)达到500万元;
准备材料
"(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撰写提纲见附件1-1);
(2)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知识产权材料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3)企业“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如项目实施前后用工人数、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参考时间
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10日26
扶持方向
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等符合国家、省、市鼓励的智能制造方向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
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069935320040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