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1.对新设立研发机构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
3.国家统计直报网系统显示企业上年度无内设研发机构;
4.企业本年度已在国家统计直报网填报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且显示有研发机构;
5.企业未获得过本奖励。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2.由市场监管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的信用询单(可网上打印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企业成立内部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公司发文,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等。
4.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报区统计局的统计年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联网直报统计平台打印并加盖公章)。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kjj/ywgz/tzgg/201812/t20181213_149079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