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10日-6月6日 其他批次: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5月10日-6月11日 其他批次:待定
资助金额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为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三)交易须在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金额按实际履行金额计算。
(四)交易完成的项目须落户龙岗区。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六)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七)支付交易项目原始发票、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运营单位与区创新创局或技术转移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