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30日(第二批)
资助金额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举办各类国际性展会和会议。对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新区管委会支持,在新区举办的各类国际性展会或会议(论坛),一次性给予承办单位展会或会议(论坛)项目实际费用(不含宣传费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申请单位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申请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申请单位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申请单位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六)申请扶持的展会会议(论坛)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新区管委会支持。
申报资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
(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展会会议(论坛)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七)展会会议(论坛)取得新区管委会支持的证明文件;
(八)展会会议(论坛)实际发生费用证明的原始凭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需含全部内容的一个文档,Word或PDF),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网站链接
http://113.105.69.184:8989/tSiteUsersController.do?login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