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社区集体经济招商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973次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资助金额




申请条件

1. 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辖区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且其物业承接区重点产业项目的。

2.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奖励适用于2018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区重点产业项目,其申请时限为项目落户之日起两年内。



申请材料

1.社区集体经济招商扶持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仅需上传一份证件,非三证合一需将三证合成同一PDF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社区物业承接区重点引进企业的证明(如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5.区重点引进企业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6.在龙岗区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区外迁入企业提供)

7.区重点引进企业在龙岗区设立或迁入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右侧模版)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