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跨境电商集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29 浏览次数:1058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各类扶持的企业,按其获得上级财政支持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扶持。



申报条件

本细则扶持对象为从事商贸流通业及电子商务的法人单位。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扶持相关材料;

八、、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

http://www.szlh.gov.cn/ggfw/zdywly/qyyh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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