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电商企业优化运营
发布时间:2019-06-29 浏览次数:1040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对自2017年1月1日起,获评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分档次予以一次性支持,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 

同一企业、园区如同时或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示范资格的,按就高原则扶持一次。企业、园区认定层级提高,按照扶持标准的差额补足。"



申报条件

本细则扶持对象为从事商贸流通业及电子商务的法人单位。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获评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相关证书;

八、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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