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企业技术升级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1112次

资助金额

对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一次性投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后,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领域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三)企业在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一次性投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

(四)企业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后,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

(五)申报单位的技术升级经费资助范围须为:新增生产线、改造升级生产线、购置仪器设备、购买生产设备、信息化工程建设和区政府认可的企业提升软硬件实力的其它投入。"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情况说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最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七)由市财政部门最新公布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升级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单独的设备购置技术升级项目不必提供);

(八)单独的设备购置技术升级项目提供设备投入汇总表(包含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元>)原件、设备投入明细表(包括序号、设备名称、型号、金额<元>、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发票在本材料中对应的页码)原件、相关票据(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回单)复印件(验原件);

(九)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十)区经促局(科创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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