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1007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上一年度专利 商标案件代理量达到 100 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落户支持。



申报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机构;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

 (四)获得资助的科技服务机构应书面承诺三年内不迁 离坪山区。"



申报资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 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 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六)专利、商标及版权近三年代理合同(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成立以来代理情况提供资料),以及机构总体工作情况介绍;

 (七)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站链接

http://120.236.1.89/company/#/FundAndApply/OnlyFundDat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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