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
对高端科技创新组织引进予以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16 浏览次数:1107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由市区倡导、在新区注册、依托国内外领先企业(组织)授权发起成立、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联盟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等行业组织给予落户奖励。对落户光明新区且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资质的高端科技创新组织,结合其实际投入情况,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运营资助。



申请条件

"(一)高端科技创新组织运营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光明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高端科技创新组织须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或者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申请单位需为承担高端科技创新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或机构,且有5名以上专职运营人员;

 (四)高端科技创新组织正常运营,运营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完整,拥有章程以及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五)运营经费需独立核算。"



申请材料

"(一)《光明新区生产性服务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高端科技创新组织运营单位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

 (三)高端科技创新组织运营单位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高端科技创新组织运营单位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五)高端科技创新组织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正式批文等证明文件、章程、申请单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责任承诺书;

 (六)专职运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在光明新区内开展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研讨培训、产业研究等高端科技创新组织职责相关的活动证明材料;

 (八)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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