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13日-6月6日 其他批次: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5月13日-6月11日 其他批次:待定
资助金额
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创新平台。
(三) 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省(市)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提供合同、有项目验收的须提供项目验收结果文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