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993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13日-6月6日 其他批次: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5月13日-6月11日 其他批次:待定



资助金额



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创新平台。

(三) 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省(市)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提供合同、有项目验收的须提供项目验收结果文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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