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业、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简介(含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内容介绍);
(三)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两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五)企业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企业根据申请类型将上述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03.91.36.116/company)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双面打印,封面、申请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细则
http://www.lg.gov.cn/zwfw/zdfw/zsyz/tzys/yhzc/201810/t20181015_142834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