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300万元扶持。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配套扶持的,给予差额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1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申请条件
(1)经认定但未获得建设扶持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正常运营2年以上,正常运营的入孵初创期科技型企业30家以上。
(3)上年度开展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等方面服务活动10场(次)以上。
(4)创新产出及工作绩效明显,引进了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及企业。
(5)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主动报送工作信息,配合区科技创新局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各项工作。
申请材料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