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时间
待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1)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30%、最高400万元扶持。
(2)每三年对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最高200万元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资格。
申请条件
1.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
(2)正常运营2年以上,正常运营的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数量30家以上。
(3)加速器内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20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
(4)加速器内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值达到5亿元以上,签约的中介服务机构10家以上。
(5)创新产出及工作绩效明显,引进了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及企业。
(6)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主动报送工作信息,配合区科技创新局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各项工作。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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