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龙腾计划”——“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953次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9月14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时间待定。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资助金额

(一)“500强”领军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标准:

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获得“中国500强”扶持的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按1500万元补差。

(二)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标准:

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中“龙腾计划”——“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范围的工业类企业。

(1)“500强”领军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工业企业。

(2)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入选深圳工业百强的企业(以深圳市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申请材料

1.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龙腾计划专项扶持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

2.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上两年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例如企业申报2018年度“龙腾计划”,则此项需提供企业的2016年、2017年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5.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两年年度年报表(表号为B103-1或B103-2,从系统导出,申请入库专项扶持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例如企业申请2018年度“龙腾计划”,则此项需提供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16年度、2017年度年报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7.申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扶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将上述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03.91.36.116/company)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双面打印,封面、申请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细则

http://www.lg.gov.cn/zwfw/zdfw/zsyz/tzys/yhzc/201810/t20181015_1428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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