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18次

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8月13日-9月14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时间待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资助金额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符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中“入库”企业专项扶持范围的服务业类企业。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

2.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上两年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例如企业申报2018年度“龙腾计划”,则此项需提供企业的2016年、2017年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企业将上述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03.91.36.116/company)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资料,并双面打印,封面、申请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细则

http://www.lg.gov.cn/zwfw/zdfw/zsyz/tzys/yhzc/201810/t20181015_1428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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