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
支持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专项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1035次

申报时间

"(一)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5月31日17:00(工作日)

(二)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5月29日17:3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修改后再提交的申请)"



资助金额

支持企业开展集成电路高端通用器件(CPU、GPU、存储器等)、第三代半导体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等)、关键设备(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等)、核心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靶材、光刻胶、感光胶等)、先进工艺(堆叠式封装等)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申请该资助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的标准。"



申报资料

"(一)《支持产业研发——支持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专项资助》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六)年度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

(七)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八)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自主选择提供);

(九)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psq.gov.cn/gbmxxgk/jjhkjcjj/jt/tzgg/201904/t20190416_168438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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