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18-11-13至2018-11-30 18:00
资助金额
"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4.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的奖励15万元。"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项目,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申请材料
"(一)以企业名义申报所需材料(5-6项至少满足一项)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广东省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奖的,提供国家、省政府授予的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政府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公司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广东专利奖的,提供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获奖证书和获奖牌匾(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政府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公司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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