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
“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1540次

申报时间

2018-06-21至2018-07-20 18:00



资助金额

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第6、7、8项或者第9项满足其中一组条件即可)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5、“领航计划”人才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一年以上的单位场地租赁合同(写明面积)或自有物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7、公司人员社保清单(半年以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8、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第一发明人为领航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人才本人或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或者风险投资证明文件(投资合同、银行水单、入账凭证(原始单据)、验资报告(出具方必须为南山区审计局财务及绩效审计项目协审服务中标单位,具体名单详见申报通知)、持股比例及时间等工商变更证明文件);

9、“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网站链接

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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