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
新材料产业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121次

补贴金额

贷款贴息,事前资助,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总额为企业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条件

"1.申请人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获得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成果等),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或良好的推广应用示范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准备材料

"(二)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2.知识产权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有关批复文件、合作协议等。

3.行业占有率,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团队人员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自2017年度1月1日起已发生贷款事项的,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应包括贷款内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放款计进、还款计划等)。"


扶持方向

重点支持石墨烯及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绿色低碳材料、生物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重点前沿材料等领域内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应用示范,形成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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