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1247次

补贴金额

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条件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准备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限事前资助计划项目),其中市场准入扶持计划则需要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

(四)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八)《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

(九)近期(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一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若有贷款)。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企业申请人);

(十)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十一)其他证明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

(十二)拟使用政府资助资金采购设备的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报价单(事前资助项目)。1.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2.知识产权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有关批复文件、合作协议等。3.行业占有率,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团队人员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扶持方向

重点支持海洋产业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邮轮游艇等领域,以及海洋智能无人系统(如无人艇、无人潜航器等)、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深海矿产、海藻生物质能等领域,在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上下游配套能力领域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包括资助重点领域下列项目:1.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项目。支持海洋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海洋产业园区的初建、改建、扩建,支持游艇公共码头、船艇公共仓库、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等建设。2.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支持海洋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基地建设,海洋技术与产业孵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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