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经贸交流活动补贴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1053次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月3日-2月26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月11日-2月28日


资助金额

1.对获得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奖励的企业取得更高级别的荣誉认定,可按相应标准差额奖励。

2.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产地认证的种养基地,在认证有效期内给予每年500元/亩的奖励。

3.对获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组织,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宝安知名传统品牌种养企业,给予350元/亩的种养投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申请条件

1.龙头企业奖励的奖励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的涉农企业;

2.基地认证奖励的奖励对象为项目经营所在地在宝安区的涉农企业;

3.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的奖励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4.宝安知名传统品牌种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的涉农企业。

相关证明文件签发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后。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jcj/jywgz/tzgg/201901/t20190130_15532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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