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1048次

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资助金额

1.按市奖励金额的1.2倍给予奖励,最高奖励600万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奖励不受企业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奖励、深圳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或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奖励。



申请材料

1.《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5.获得市级奖励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jcj/jywgz/tzgg/201806/t20180605_12081908.htm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