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18-09-04 - 2018-09-15
资助金额
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经新区管委会审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经费的50%,最高500万元的扶持。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研发机构。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创新团队项目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上级部门资助经费已到账。
(六)项目应符合新区产业导向,是经新区管委会同意重点引进的项目。申请项目已享受同级政府同类财政资助的,不再给予扶持。
申报资料
(一)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
(二)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字样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五)项目团队与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六)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七)项目执行报告。
附件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书用word文档编辑,附件材料按顺序插入word文档中,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用光盘刻录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网上申报内容、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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