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
旅游产业项目扶持智慧旅游景区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591次

申报时间

 2018年6月15日至6月33日



资助金额

鼓励企业完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经认定,按其项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总额不超过50万元扶持。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2015年)》中所确定的旅游产业类别;

(六)申报项目已完成。项目开展、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



申报资料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结合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申报项目未通过网上受理前,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端口为:http://113.105.69.184:8989/login.jsp。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获得网上受理后(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含项目扶持申请书及附件)。

纸质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需含全部内容的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网站链接

http://113.105.69.184:8989/tSiteUsersController.do?logi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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