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集成电路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11次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资助金额

(一)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1. 集成电路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EDA软件扶持。

(1)给予上一年使用正版IP或购买EDA软件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 MPW(多项目晶圆)流片扶持。

(1)给予上一年MPW流片(含掩膜版)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 测试验证分析扶持。

(1)给予上一年高端IC工程测试验证、产品分析项目实际发生金额5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

(二)单位运营正常,研发活动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企业购买或授权使用集成电路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的合同、发票或费用支付凭证,EDA软件购买协议、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申请集成电路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EDA软件扶持的提供);

(六)企业MPW(多项目晶圆)流片委托的合同、发票或费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申请MPW(多项目晶圆)流片扶持的提供);

(七)产品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委托测试的委托书或合同、检测报告、发票及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申请测试验证分析扶持的提供);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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