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海外创新园区支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54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获得市认定的海外创新中心资质的海外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300万元,五年运营支持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原则上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2、对经深圳市认定的海外创新中心



申请材料

详情资料请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网站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410160142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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