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辖区内投资建设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集中式快充站,按市级支持额度1:1给予配套支持;快充站外部供电线缆及供配电设施投资3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投资额30%的支持;单个快充站点的专项资金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对辖区经营性停车场(非政府物业)提供10个以上固定停车位建设集中式快充站、合作期达5年以上的,按1个固定停车位1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停车场业主支持。"
申请条件
"1、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公共充电站建设:
(1)在市发改委备案取得充电设施运营商资质的企业。
(2)辖区经营停车场业主同意建设充电设施,由业主与运营商签订合同或者由业主、物业单位与运营商签订三方合同。
(3)集中式快充站要符合省、市相关建设标准,通过建设、消防、防雷等部门验收。
(4)按建设完工验收时间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由充电设施投资企业在完工验收后1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放弃)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
2、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场地配套:
(1)福田区经营性停车场(非政府物业)业主单位负责申报,物业管理单位来办理需得到业主单位授权。
(2)辖区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同意建设充电设施,由业主与运营商签订合同或者由业主、物业单位与运营商签订三方合同。
(3)集中式快充站要符合省、市相关建设标准,通过建设、消防、防雷等部门验收。"
申请材料
详情资料请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网站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4101601429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