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 1、对在罗湖辖区内建设且对外开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不含自建自用和公交充电设施),并获得市级财政补贴的充电设施投资企业,按市级支持额度1:1给予配套支持,市、区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
2、对提供场地(不含公交场站用地)支持充电设施投资企业建设3个以上快速充电设施的物业产权单位、产权人或经产权主体同意申报的物业管理单位(不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合作期达5年以上的,在正式投入使用后给予每个充电设施1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资金分2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第五年拨付50%。每次拨付前由申请单位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
申报条件
"一、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主要包括:
(一)自主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企业自主投资应用节能及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节能改造,或者应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的项目。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节能及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节能改造,或者应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的项目。
(三)绿色建筑。
(四)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五)建筑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七)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八)能源审计和节能考核项目。
(九)绿色信贷项目。
(十)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十一)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项目。
(十二)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二、申报的扶持项目必须在罗湖辖区内实施,扶持对象不受登记注册地与在罗湖区财政贡献限制。"
申报资料
"第一款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充电设施投资企业需提供罗湖辖区建设的充电设施清单、市级财政补贴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提供“五年内纳税关系不迁离罗湖区承诺书”。
第二款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企业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原件;
八、具有安全专业技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现场核查报告;
九、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提供“五年内纳税关系不迁离罗湖区承诺书”;
十一、对上述提交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对于已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项目只需提供市财政补贴文件等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