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通过展会提升品牌
发布时间:2019-06-29 浏览次数:1131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一)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对参加国内外知名文化产业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 

(二)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对设计师联展或个人设计展的承办单位,按活动实际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 

同一企业、设计师单一年度展位费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本细则扶持对象为:在罗湖区从事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及相关版权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扶持动漫游戏、影视传媒、珠宝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版权等产业。

  符合罗湖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签订的参展合同;

八、缴纳的展位费发票;

九、由区产业主管部门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后补项);

十、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

http://www.szlh.gov.cn/ggfw/zdywly/qyyh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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