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机构引进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1096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对成功引进区外金融机构的机构,自2018年1月1日起,经引进企业书面确认,按引进金融机构的规模给予引进扶持,每引进一家区外金融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 

对成功引进区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机构,参照《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工作指引》第十三条给予引进扶持。"



申报条件

 符合罗湖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登记证照或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申请项目引进奖励的,需提供以上第一、二、五款资料,及以下资料: 

(一)购房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期三年以上); 

(二)引进企业的相关基本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原件(按税种);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引进确认函;

八、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

http://www.szlh.gov.cn/ggfw/zdywly/qyyh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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