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对采取并购、借壳等资本运作方式完成上市公司重组的罗湖区企业及重组后将上市公司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入罗湖区的企业,年度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参照《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第六条给予扶持。
申报条件
符合罗湖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登记证照或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申请企业并购或重组上市奖励的,还需提供:
(一)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该企业并购重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