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1108次

申报时间

"从: 2019-01-01至: 2019-12-31"



资助金额

对在罗湖区规范运营3年以上、年度区级财政贡献不低于300万元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相关银行业一级分支机构标准,申请购房、租房和管理费扶持。



申报条件

 符合罗湖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可根据《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申请相应扶持。



申报资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登记证照或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

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申请购房扶持的,需提供: 

(一)由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合同; 

(三)费用发票; 

八、申请租房扶持的,需提供: 

(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协议; 

(三)费用发票; 

九、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网站链接1

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


网站链接2(细则)

http://www.szlh.gov.cn/ggfw/zdywly/qyyh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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