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各级专利奖项目奖励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1086次

资助金额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深圳市专利奖”的企业或盐田区户籍的自然人,按照深圳市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然人应当是盐田区户籍居民。

(二)已获得深圳市专利奖奖励。

(三)同一项目未获深圳其他区资助。"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单位申请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获得专利奖励的情况说明材料(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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