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企业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997次

资助金额

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营业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营业收入每超过100万美元增加5万元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对上一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营业收入在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含)的给予25万元资助,在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含)的给予50万元资助,在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含)的给予75万元资助,超过1亿美元的给予10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营业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或上一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营业收入在500万元美元以上。"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情况说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境外项目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出具的书面意见复印件(验原件); 

(六)承包方编制的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审核签字的工程进度情况说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提交给业主据以结算项目款项或反映报告期项目工作量的有效凭证或单据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相关辅助情况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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