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1066次

资助金额

盐田区企业或个人因知识产权纠纷而采取法律手段并胜诉的,对其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自然人应当是盐田区户籍居民或者无盐田户籍的,但工作单位在盐田且领取了社会保障卡,或持有本区有效的居住证件的居民。

(二)已通过法律程序终审胜诉。"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单位申请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的纳税情况说明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盐田区户籍居民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非盐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复印件;

(三)终审胜诉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知识产权维权费用汇总表(包括序号、科目、金额<元>)原件;

(六)各科目投入明细表(包括序号、内容名称、金额<元>、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发票在本材料中对应的页码)原件;

(七)相关票据(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回单)复印件(验原件),并按照明细表填写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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