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创客发展环境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1103次

资助金额

支持各类机构在我区组织创客交流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万元资助。支持创客组织、创客服务行业组织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公益性培训、咨询、研发和推介等服务,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是创客交流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者。

(二)创客交流活动应事前向区经促局(科创局)进行书面备案。

(三)创客交流活动应当是在盐田区举办的创客主题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创客集会、创客组织年会等创客交流活动,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公益性培训、咨询、研发和推介等服务。"



申报资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情况说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六)投入汇总表原件(包含:序号、科目、金额<元>);

(七)投入明细表原件(包含:内容、支出时间、用途、金额<元><以发票为准>、记账凭证号码、票据在本材料中对应页码);

(八)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九)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和启示等)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网站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kjcy/kjcyzczc/201711/t20171123_9941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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