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商贸企业连锁经营认定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1027次

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资助金额

1.按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属于上一年度获得“中国连锁经营百强”或“深圳连锁经营50强”认定的总部企业。



申请材料

1.《商贸企业连锁经营认定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认定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获得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网站链接

http://www.baoan.gov.cn/jjcj/jywgz/tzgg/201806/t20180605_12081908.htm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