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
鼓励参与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42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经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分会场及专项活动,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分会场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专项活动被评为优秀的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被评为合格的,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经新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推荐并被文博会组委会认定为文博会分会场或专项活动的企业。

 (三)经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申请材料

申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助须填写《光明新区经济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助申请表》并按表格目录提供申请材料。



网站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jjfwj_118060/xxgk/qt_118073/tzgg_118075/201711/t20171123_10004263.htm

版权所有:深圳市平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宝文大厦A座905  电话: 0755-29792017     粤ICP备19000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