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
工业强基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999次

受理时间

待定



资助金额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申请条件

"获得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建设资助的企业:

1.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并获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业;

2.国家工业强基产品和技术应用推广;

3.承担市级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4.实现国家、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并获得深圳市扶持的企业。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六)企业获得上级部门工业强基扶持认定或自主的有关文件(如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网站链接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JC



细则

http://www.lg.gov.cn/zwfw/zdfw/zsyz/tzys/yhzc/201810/t20181015_1428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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