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海外创新园区支持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1055次
申报时间
资助金额
对获得市认定的海外创新中心资质的海外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300万元,五年运营支持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原则上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2、对经深圳市认定的海外创新中心
申请材料
详情资料请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网站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41016014293200